欧盟委员会认为,欧盟食品安全局尚未完成部分评估,而且19种调味物质负责人撤消了申请,因此将这19种物质从允许列表删除,这包括2-乙基噻吩、2-甲基噻吩、3-甲基噻吩、二乙基三硫等。
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原文链接:<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4:074:0058:0060:E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