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云:“不食河鲀,焉知鱼味?食了河鲀,百鲜无味。”冬去春来,“正是河鲀欲上时”,很多老饕们又蠢蠢欲动,想要一饱口福。可惜,河鲀虽然看上去气鼓鼓的呆萌可爱,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冷血杀手。从古至今,有多少人因为贪鲜而丧生!今年以来,我省已经报告了4例河鲀毒素中毒病例,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郑重提醒:河鲀产卵季,切勿“拼死吃河鲀”!

河鲀的杀手锏——河鲀毒素
河鲀,其身体浑圆,头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鲜艳的斑纹或色彩,体表无鳞,光滑或有细刺,有明显的门牙上下各两枚,被捕获后能吸入空气,使胸腹部膨胀如球。虽然叫“河”鲀,但大部分时间它都生活在海里,只有每年产卵期(2-5月)才会洄游至江河。河鲀体内含有一种剧毒的生物碱——河鲀毒素(TTX),是自然界中所发现的毒性最强的神经毒素之一,其毒性比氰化物还要高1250多倍,0.5mg即可致死。而且河鲀毒素毒性稳定,煮沸后仍具活性,炒、煮、盐腌、日晒等方法均不能使其破坏。河鲀毒素中毒过程急速而剧烈,潜伏期只有20分钟至3小时,严重者发病后4-6小时内就可能死亡。目前临床上并无特效的解毒药,医生能做的,往往只是催吐、洗胃、大量补液、导尿等对症处理。有了这个杀手锏,河鲀才能在杀手界所向披靡!河鲀家族庞大,不同季节、不同种类的河鲀的河鲀毒素含量差别很大,有的河鲀属于剧毒级别,食用少许就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河鲀的不同部位毒素含量差异也很大,有毒河鲀的肝、脾、胃、卵巢、卵子、睾丸、皮肤以及血液均含有河鲀毒素,其中以卵和卵巢的毒性最大。部分鱼种的肌肉为弱毒。
如何预防河鲀中毒
多年来,我国的政策一直是禁止食用河鲀的,但总有不要命的吃货“偷吃”。考虑到特定品种的河鲀在人工养殖条件下,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加工规范操作,一般不会引起河鲀毒素中毒,故2016年国家农业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给人工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这两个品种解了禁。具体规定如下:
1、市场流通的河鲀鱼必须来源于经农业农村部备案并公布的河鲀鱼源基地,且经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中国渔业协会河鲀鱼分会审核通过的加工企业加工的包装产品。
2、产品包装上附带可用于追溯的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内容,同时应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鱼,禁止经营养殖的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
因此,如果实在馋虫作祟,想要一品为快,也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购买时应注意辨别,从合法渠道购买定型包装的河鲀产品并查看标签标示。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贪食野生河鲀。若因不慎误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河鲀而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催吐的措施来减少毒素吸收(如已发生呼吸中枢衰竭禁用),同时赶紧前往医院救治。
总之想要躲开这个萌萌哒的杀手,大家切记: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鲀,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鲀整鱼。河鲀虽美味,食之须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