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健康主题 > 检验检测

白酒安全追溯指导意见出炉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15-10-2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通过指导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白酒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白酒质量安全。

       据悉,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企业建立。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二是部门指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和指导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三是运行有效。白酒生产企业结合白酒生产过程复杂、生产周期和产品保存时间长的特点,保存记录信息,确保白酒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有效运行,并定期组织演练。

24小时咨询电话:18857318999
疫情值班/疫情报告电话:0573-83685221(24小时)
办公室:0573-83685203
艾滋病自愿咨询热线:0573-83938319
联系地址:嘉兴市文桥路486号(嘉兴大剧院正南面)
Copyright 2001 - 2025 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9050078号-1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