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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基本要求及“三不进入”原则

来源:易安网 发布时间:2015-10-09

进行有限空间作业,要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要求:

  1.有限空间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2.作业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规定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3.作业中应定时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用电安全

  (1)有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 12V。

  (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5.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7.存在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8.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照明光线。

  9.进入有限空间需要进行登高、动火等作业,要按相应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

  10.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11.作业结束后,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有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有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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