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心高度重视,全体业务人员全力以赴,做好人员资质培训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环境职业及辐射卫生科对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从组织机构、人员、工作场所及实验室、仪器设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七个方面99条细则,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以确保中心能顺利通过资质延续评审,从而提升中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能力,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警机制,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有序发展。(环职科 周哲华)